最新问答

热点文章

您现在的位置:  主页 > 乙肝 > 乙肝病毒携带 >

乙肝携带者不宜从事的工作

就医指南 在线咨询 网上预约
乙肝病毒携带者不宜从事的工作 乙肝 属于传染性疾病,发病率高、传染性强而且疾病容易恶变。乙肝因为病情的不同分为: 乙肝大三阳、小三阳、乙肝病毒携带者 ,由于其传染性的制约,乙肝患者的就业也受到限制。那么, 乙肝病毒携带者不宜从事哪些工作呢? 下
>> 医生提示:如果觉得这篇文章太过专业,不太好懂 >> 请点击免费咨询 << 与专家在线交流!
乙肝病毒携带者不宜从事的工作

 
       乙肝属于传染性疾病,发病率高、传染性强而且疾病容易恶变。乙肝因为病情的不同分为:乙肝大三阳、小三阳、乙肝病毒携带者,由于其传染性的制约,乙肝患者的就业也受到限制。那么,乙肝病毒携带者不宜从事哪些工作呢?下面让信阳京华中医甘康医院专家为大家讲讲。

       乙肝病毒携带者不宜从事的职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

        1、美容行业:美容行业属于公共服务行业,在一些美容行为中经常会出现皮肤损伤的情况,这样乙肝病毒就会通过伤口血液传播,感染顾客,所以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从事。

        2、餐饮业: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从事餐饮业,餐饮业主要是提供顾客的饮食,俗话说病从口入,饮食对大众的健康是非常重要的,并且餐饮业人流量非常大,容易造成群体感染事件,后果非常严重。
   
        3、食品加工业:食品加工制造业大部分工序都有人工参与,需要保证视频的质量,避免污染视频,乙肝病毒携带者由于携带病毒,造成食品在制作过程中被污染的几率非常大。

        最后,肝病专家说:经常接触幼儿的行业这个行业包括育婴师、月嫂、幼儿园教师等,由于婴儿或者儿童的免疫系统尚未形成,对病毒特别是乙肝病毒的抵抗力非常弱,感染乙肝病毒的几率更大,所以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从事这方面的工作。
网站首页|医院概况|名医风采|尖端设备|在线咨询|网上挂号|来院路线
版权所有 © 信阳京华甘康中医医院
咨询热线:0376-3208885 咨询QQ:1609095693 备案:豫ICP备20012284号
地址:信阳市南京路32号( 楚王城原水果批发市场对面) 网站声明:信阳京华中医甘康医院有最终解释权 技术支持:汉申网络